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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教育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30日  点击量:


学科代码: 040100 学科级别: 一级

一、学科简介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湖南大学秉承岳麓书院之教育传统,在“新学”兴办之初,教育学科便瞩目于世。1929年,省立湖南大学设立教育系,出版《教育丛刊》;1949年,成立教育学院;1953年,院系调整中,将教育学科调离湖南大学;直至1981年,建立高等教育研究室;1987年更名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6年正式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其间,1998年,学院设立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是湖南省最早设立的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2003年设立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设立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设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综合性大学中第一批具备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单位。2013年正式通过了教育管理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授权资格。目前,本学科设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等二级学科方向,在教育质量与评价、有效教学、教师教育、高等教育管理、大学分层与定位等方向形成了研究特色和优势。学院拥有大学教育思想研讨会、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CSSCI来源期刊《大学教育科学》、湖南省教育评价研究中心等多个学术交流平台。近年来,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独立或合作出版《高等教育质量省级监控体系研究》、《高校学生评教研究》(国家自科基金课题)、《重新发现乡村教师》等学术著作多部,主持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等课题40余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奖励多项。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系统的教育学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实际工作的专门技能,能从事教育研究或教育管理、教育学科教学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1

高等教育学

2

教育学原理

3

课程与教学论

4

比较教育学

5

教育史

6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7

教育技术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开设)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1.学制3年;

2.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制;

3. 1.5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任务;

4.实行学分制,最低学分要求如下:

总学分

课  程

总学分

学位基础课

学位方向课

学术活动

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

公共基础课

学科前沿课

一级学科基础课

70

33

7

2

10

14

2

2

33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

时间

备注

1600001M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秋、春

必修7

学分

1600003M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秋、春

1600004M

基础英语

3

秋、春

1600005M

研究生创新课程

1

春、秋

1600006M

研究生创业课程

1

春、秋

选修

学科前沿课

A1617027M

教育学前沿问题研究

2

春、秋

必修2

学分

一级学科基础课

A1617007M

教育原理

2

必修10学分

A1617028M

教育心理学

2

A1617029M

教育史

2

、春

A1617004M

教育管理学

2

秋、春

A1617006M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2

A1617017M

教育质量与评价专题研究

2

选修14学分

A1617030M

有效教学论

2

  春

A1617031M

高等教育学专题研究

2

A1617009M

教育社会学

2

A1617010M

课程与教学论

2

A1617033M

教育哲学

2

A1617011M

高等学校管理实务

2

A1617013M

中外教育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2

A1617034M

比较教育学

2

A1617014M

教学设计与评价

2

A1617016M

教育政策与法规

2

A1617035M

中外教育文献研读

2

A1617019M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

A1617020M

SPSS在教育中的应用

2

A1617021M

教育统计与测量

2

A1617036M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基本理论

2

A1617037M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方法

2

A1617023M

质性研究方法

2

A1617038M

德育原理

2

注:跨学科报考的硕士生补修本学科本科骨干课程《普通教育学》、《基础心理学》

六、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实习环节、开题报告和论文中期检查,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为4学分。

学术活动。学术活动为2学分,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六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跨学科的学术活动和本人进行学术报告的学术活动各1次以上,每次学术活动要撰写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要求将有关的书面材料交导师签字认可。

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为2学分,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研究生必须接受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1)开题报告的执行情况、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以及已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完成的研究内容; 3)工作进展中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办法; 4)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中期检查时间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不少于半年。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在两个月至半年内进行重新考核,再次不通过者终止培养。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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