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代码:120400 学科级别: 一级
一、学科简介
我校2003年获得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已建设了一支整体结构合理、力量较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业教师39人,其中专任教授9人,兼职教授17人,博士生导师6人,副教授16人。
近几年来,公共管理学科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及一般项目1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项、国家教育部重点课题2项及多项省级课题,发表论文近400篇,出版著作和教材多部。本学科在中国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非营利组织管理、区域公共治理、城市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一批在全国有特色、有影响的科研成果,在地方实际公共管理中发挥着人才培养、理论指导、参谋咨询等重要作用。
二、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学习公共管理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其研究,训练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和批判性的思维能力,定性、定量研究方法和写作技巧,追求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成就。将为学生提供机会在行政管理、非政府组织管理、城市发展和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等领域开展研究,并获得学术竞争力。
三、主要研究方向
序 号 |
研 究 方 向 名 称 |
1 |
行政管理 |
2 |
社会发展政策 |
3 |
非政府组织管理 |
4 |
可持续城市发展管理 |
5 |
教育与经济分析 |
6 |
教育与政策分析 |
7 |
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 |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1.基本学制3年
2.开学前三学期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
3.学分要求
总学分 |
课程总学分 |
学位基础课 |
学位方向课 |
学术活动 |
开题报告 |
学位论文 |
公共基础课 |
学术前沿课 |
一级学科基础课 |
70 |
33 |
7 |
2 |
10 |
14 |
2 |
2 |
33 |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 时间 |
备注 |
学位基础课 |
公 共 基 础 课 |
A1600001M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春、秋 |
必修 |
A1600003M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春、秋 |
A1600004M |
基础英语 |
3 |
春、秋 |
1600005M |
研究生创新网络课程 |
1 |
春、秋 |
1600006M |
研究生创业网络课程 |
1 |
春、秋 |
选修 |
学术前沿课 |
A1617001M |
教育经济与管理前沿问题专题研究 |
2 |
秋 |
必修 |
一级学科基础课 |
A1619030M |
公共政策分析(包括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
2 |
秋 |
必修10学分 |
A1617002M |
公共管理研究 |
2 |
秋 |
A1617004M |
教育管理学 |
2 |
秋、春 |
A1617005M |
管理心理学 |
2 |
秋 |
A1617006M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2 |
春 |
|
A1617007M |
教育原理 |
2 |
秋 |
选修14学分 |
A1617008M |
教师心理与管理 |
2 |
秋 |
A1617009M |
教育社会学 |
2 |
春 |
A1617010M |
课程与教学论 |
2 |
秋 |
A1617011M |
高等学校管理实务 |
2 |
秋 |
A1617012M |
中外教育管理比较 |
2 |
春 |
A1617013M |
中外教育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
2 |
春 |
A1617014M |
教学设计与评价 |
2 |
秋 |
A1617015M |
教育经济学 |
2 |
秋 |
A1617016M |
教育政策与法规(暂不面向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开课) |
2 |
春 |
A1617017M |
教育质量与评价专题研究 |
2 |
春 |
A1617018M |
教育财政学 |
2 |
秋 |
A1617019M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
2 |
春 |
A1617020M |
SPSS在教育中的应用 |
2 |
秋 |
A1617021M |
教育统计与测量 |
2 |
春 |
A1617022M |
比较职业教育 |
2 |
秋 |
A1617023M |
质性研究方法 |
2 |
春 |
A1617024M |
教育管理史 |
2 |
春 |
A1617025M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2 |
春 |
A1617026M |
教育投资分析 |
2 |
秋 |
注:跨学科报考的硕士生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本科骨干课程2门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1.学术活动(2学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六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本人应进行学术报告1次以上。每次学术活动要撰写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要求将有关的书面材料交导师签字认可。学校提倡研究生尽可能多地参加跨学科的学术活动。具体执行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
2.开题报告(2学分)
学术学位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
开题报告由学院组织,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开题报告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但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不通过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除保密论文外,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应公开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不少于半年。
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
七、学位论文
参照本学科学位标准。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