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各高校、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湖南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开展,提高教育科学研究的质量与水平,促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为配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高教研究优秀成果评选与表彰工作,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二○○八年度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与表彰工作。请你们认真组织推荐参评工作。
一、推荐参评范围
凡湖南省各高校、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高等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组织和个人,自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底期间发表的下列论著(含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和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的总结等应用论文),均可以申请推荐参评:
1.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其他单位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上交流的有关高等教育研究论文。
2.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和各专业委员会、高等学校编辑出版的高等教育研究刊物(含经登记批准的内部期刊)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有关高等教育研究论文。
3.集体或个人在国内出版社公开出版的高等教育研究专著(不含论文集)。
已获得国务院部委级(及以上)研究成果奖励的论著不再参评。
二、评选的标准
(1)推荐参评论著的基本条件: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论著内容应有所创新,有独到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论著有一定社会价值,能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起促进作用;对高等教育的科学决策有参考价值;
4.论著内容观点鲜明、文字流畅、条理清楚。
(2)具体等级划分:
1.一等奖:应在论点上有创新,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的影响或者对实际工作有较大的作用。
2.二等奖:应在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研究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对部门或地区的局部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3.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等奖:论文5篇(含)以下,专著1~2部;
二等奖:论文10篇,专著2~5 部;
三等奖:论文20篇,专著5~8部。
获奖成果由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发给奖励证书。获得一等奖的成果,由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推荐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优秀高教研究成果评选。
四、推荐参评程序及申报要求
参评成果,由湖南省各高校、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推荐。每所高校推荐成果10项(含)以下,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推荐成果5项(含)以下,各专业委员会推荐成果10项(含)以下。
申报推荐要求:推荐参评成果均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五份(《申报表》电子版可到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上下载http://www.hie.edu.cn/)。
申报参评评审费:每项成果100元。
申报推荐时间: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3月25日。
《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和论文复印件三份或著作原件三册及评审费送(寄)达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罗平(收),邮编410082,联系电话(0731)8822454,请于信封右下端写明申报者联系电话;《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
2008年12月28日
下一条:关于《现代大学教育》编辑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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