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定于2026年11月21日举行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硕士论文答辩,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将答辩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盲审
学院拟于10月9日进行学位论文预盲审工作,请计划参加学位论文预盲审的同学于10月8号上午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1.导师签字同意的批准单1份(附件1);
2.无个人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学位论文5本;
3.学费缴纳发票复印件或缴费截图(欠学杂费的同学不得参加预盲审);
学院将在10月17日上午9:00举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现场反馈会,请各位同学做好参会准备。
二、学位论文盲审
学院拟于10月30日进行学位论文盲审工作,达到以下条件,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盲审:
1.已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毕业年限;
2.学分已经全部修满,必修、选修学分各自达到本专业规定学分;
3.中期考核合格;
4.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课程教学评价以及进行导师评价(同等学力研究生不要进行课程评价及导师评价);
5.学费及住宿费已经全额缴清。
计划参加学位论文盲审的同学请在10月28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学办公室。
1.导师批准单(附件1);
2.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报告(打印首页),请用知网检测;
3.同等学力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3份,其他研究生提交2份,论文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及导师的相关信息;
4.提交论文评阅书,A4双面打印,需要打印论文标题、培养单位、学科门类等信息,不能出现学生个人及导师信息。全日制学术硕士提交2份评阅书(见附件2),教育硕士提交2份论文评阅书(见附件3),同等学力研究生提交3份论文评阅书(见附件4);
5.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含教育硕士)需提供科研论文工作报告表(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打印,双面打印)、符合《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原件材料(答辩完成后退回)及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
通过盲审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答辩资格审核材料,资料如下:
1.答辩申请表(A4双面打印,必须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导师签字,在提交答辩申请前请维护好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基本信息,研究方向不能使用二级学科名称)。
2.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9,导师在专家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签名)
3.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表(见附件10,导师在申请人科研情况评价栏签署意见并签名)、
4.成绩表(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打印,一式3份)。
同等学力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由教学办公室负责。上交答辩资格审核材料时可以同时上交学位申请及评定书(见附件8,A4双面打印,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论文答辩表决票(见附件5,5份,A4单面打印,填好姓名、申请学位级别及日期)。
三、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拟于11月21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请计划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准备10分钟左右论文内容陈述的PPT,并在答辩前拷入答辩现场电脑。在11月18日上午10:00以前按以下要求提交学位答辩申请材料:
教育学专业、公共管理学专业、教育管理专业、学科教学专业(国优计划)研究生提交:
1.导师批准单(附件1);
2.学位论文电子版一份(请在11月16日前发送电子版到jxtan@hnu.edu.cn邮箱,用于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只含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图表、表格、公开发表论文等,请用学号+本人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3.学位论文6本(完整版);
4.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A4双面打印,必须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导师签字,在提交答辩申请前请维护好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基本信息,研究方向不能使用二级学科名称);
5.论文答辩表决票(见附件5,5份,A4单面打印,填好姓名、申请学位级别及日期);
6.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学硕见附件6,教育硕士见附件7,A4双面打印,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
7.评审专家反馈意见修改说明(见附件11,盲审结论有修改意见的提交,本人及导师签字);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提交:
1.导师批准单(附件1);
2.学位论文电子版一份(请在11月16日前发送电子版到jxtan@hnu.edu.cn邮箱,用于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只含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图表、表格、公开发表论文等,请用学号+本人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3.学位论文6本(完整版);
4.评审专家反馈意见修改说明(见附件11,盲审结论有修改意见的提交,本人及导师签字);
答辩通过后,请按答辩委员会反馈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修改说明(附件12),请在11月30日前整理好个人学位档案材料上交到学院教学办。同等学力研究生提交2张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照片同版,用于存档和办理学位证)。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学位申请后,请完成以下工作:
1.如收到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反馈意见,请按反馈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修改说明(附件13);
2.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申请,上传照片(同等学力研究生上传照片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照片同版;其他研究生上传学信网已经采集的照片)
3.提交学位基本数据表一份(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本人签字);
4.将本人学位论文最终版(PDF格式, <20M)通过“上传学位论文”功能上传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请务必上传最终版,并且与学位申请档案袋中的论文纸质版保持一致。
5.如果收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论文修改意见,请按反馈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湖南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附件14),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重新上传论文并替换论文纸质版,后续还有修改,必须在本次校学位评定会后2周内完成,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重新上传并替换纸质版,过后系统将关闭上传功能。
6.同等学力研究生请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传个人照片(和办理学位证照片同版,已经上传的本次不要再上传照片)及学位论文。
附件1:导师批准单.docx
附件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学硕,A4双面打印).doc
附件3: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专硕,A4双面打印).doc
附件4: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同等学力硕士,A4双面打印).doc
附件5:答辩表决票(A4单面打印).doc
附件6: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学硕,A4双面打印).doc
附件7: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专硕,A4双面打印).doc
附件8: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A4双面打).doc
附件9: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10:水平认定表.doc
附件11:评审专家反馈意见修改说明.doc
附件12:答辩委员反馈意见修改说明.doc
附件13: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反馈意见修改说明.doc
附件14:湖南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xlsx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