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论文答辩的研究生:
学院定于12月1日进行2023年秋冬学期硕士论文答辩,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将答辩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盲审
学院拟于11月10日进行学位论文预盲审工作,请计划参加学位论文预盲审的同学于11月8号上午10点以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1.个人成绩单1 份;
2.导师签字同意的批准单1份;
3.无个人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学位论文5本;
4.学费缴纳发票复印件或截图(欠学杂费的同学不得参加预盲审);
5.没有提交中期考核表、学术活动考核表(学术型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考核表(全日制专业学位提交)的同学此次请将这些材料同时交到教务办,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请分别下载)。
学院将在11月17日上午9:00举办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现场反馈会,请各位同学做好参会准备。
二、学位论文盲审
学院拟于11月21日进行学位论文盲审工作,达到以下条件,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盲审:
1.已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毕业年限;
2.学分已经全部修满,必修、选修学分各自达到本专业规定学分;
3.中期考核合格;
4.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课程教学评价以及进行导师评价;
5.学费及住宿费已经全额交清。
计划参加学位论文盲审的同学请在11月19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银杏楼202教务办谭老师处,电子版提前发送。
1.学位论文电子版一份(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请提前发送电子版到谭老师的邮箱(jxtan@hnu.edu.cn),不接受现场提交,请用本人姓名命名;
2.同等学力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3份,其他研究生提交2份(论文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及导师的相关信息);
3.同等学力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评阅书3份,其他研究生提交2份(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双面打印);
4.导师批准单;
5.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答辩者,需提供所公开发表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科研论文工作报告表(从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里打印)、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
三、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拟于12月1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请计划参加答辩的研究准备10分钟左右论文内容陈述的PPT并在答辩前拷入答辩现场电脑。在11月29日上午10:00以前提交以下学位答辩申请材料:
1.导师批准单;
2.正式定稿的学位论文5本;
3.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A4双面打印,必须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
4.论文答辩表决票(5份,A4单面打印);
5.学位申请及评定书(A4双面打印);
6.论文检测报告(要导师签字);
7.针对盲审评阅的硕士论文修改意见说明(盲审结论有修改意见的提交);
8.针对检测的硕士论文修改意见说明(论文检测结果相似比大于5%小于15%的提交);
9.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填写学位申请,提交相片;
10.与现在论文题目一致的开题报告(双面打印,不用签字,更换前面部分)。
答辩通过后,请在12月3日上午10:00以前提交以下材料:
1.正式定稿的学位论文1本;
2.在职研究生提交1张、全日制研究生提交2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并提交同版电子版相片(不超过15K);
3.学位基本数据表一份(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
4.请将本人学位论文最终版(PDF格式, <20M)和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与版权使用授权书(PDF格式, <0.5M,即论文扉页中有研究生和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与版权使用授权书》)分别通过“上传学位论文”功能和“上传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与版权使用授权书”功能(原创声明上必须要有导师和本人的签名)上传到系统,该两项的电子版将直接用于上传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等数据库,请务必上传最终版,并且与学位申请档案袋中的论文纸质版保持一致。如果学位论文在学位评定会后需要修改的,请在本次校学位评定会后的2周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重新上传并替换纸质版,过后系统将关闭上传功能。
附件1.导师批准单.docx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