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发现某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或个人冒用教育科学研究院同等学力申硕中心,通过网站、短信、微信或QQ非法发布同等学力申请教育学硕士学位的虚假招生广告,严重干扰了我院正常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秩序。为防止广大考生上当受骗,特作如下声明:
1.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始终坚持“服务需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工作原则,从未以任何形式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或参与同等学力招生及相关教学活动,也从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进行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宣传或培训,学院同等学力申硕中心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唯一官方渠道。
2.我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收费标准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规定,学费按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阶段分两次收取,由学生本人缴至湖南大学银行账户,学校财务处开具正式票据。具体见学院官网同等学力招生简章http://edu.hnu.edu.cn/info/1150/4805.htm。
3.授课方式以现场线下教学为主,不存在非法中介机构所宣传的“全部是网络课程、不需要到学校上课”的情况。
对于盗用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名义进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再次提醒广大学员,务必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同等学力申硕中心监督电话:0731-88684899
特此声明。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