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选办法
参照《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首届校友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二、 奖学金名额
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励志奖学金共评选10人,各单项奖评选名额视本年度申请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三、 评选流程
(一) 学生个人申请
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参评材料,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 申请表(附件2);
2. 成绩单(由教学秘书盖章,新生无需提供);
3. 科研计分表(附件3),科研计分参照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计分标准(参见附件4);
4. 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必须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不含录用证明,以现行期刊为准);
5. 参与课题证明材料;
6. 家庭经济情况材料(须提供有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表、或者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7. 其他相关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辅导员QQ或者微信,个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是:2018年11月5日(周一)上午12点以前。
(二) 学院评审公示
由学院校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并进行公示。
教育科学研究院校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