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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8日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社科办〔2011〕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和申报者本人务必高度重视,聚合优势资源,精心做好论证,确保申报质量。申报人需要根据指南自行设计题目,申报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今年我省社科规划办不分配申报名额到高校,将于2月下旬召开全省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课题评审会,并根据申报材料情况最终确定上报国家社科规划办项目名单。凡往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类课题通讯初评入围者,不须经评审会,直接进入上报国家社科办的名单。此类课题请在《学院申报汇总表》的备注中标明。

二、务必确保申报材料严谨规范。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保证材料完整规范。并按照“审查明细表”严格开展个人审查和学院审查,签字确认。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等申报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中的“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须由申请者本人以学校的名义填写,填写内容为:“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统一填写“同意申报”,申报书所有日期统一填写为2012年2月17日。

三、严格做到按要求申报。因我校还要对申报项目进行意见反馈,湖南省社科规划办要求2月17日提交最终材料,因此务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书与活页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并签字确认的审查明细表一式一份于2月8日前统一交社科处。待社科处反馈修改意见后,于2月15日前将最终的申报电子版(名称统一:“湖南大学xx学院xx人)及汇总表统一打包并于通过办公自动化发至社科处刘明然老师处,纸质材料请科研秘书交社科处。最终报送我处的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一式5份(其中2份申请书要单独抽出来,按学科归类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存档;其余材料采取“一夹九”即5份活页与另外4份申请书一同夹在1份申请书内,并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一项一袋,每袋正面贴上《申请书》的封面)。恕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概不受理。

详情请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sk.rednet.cn/

社科处联系人:刘明然    联系电话:8882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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