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满足研究生同学个性化的住宿需求,根据《湖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修订)》(湖大教字[2012]33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住宿申请管理办法(试行)》(湖大教字[2012]34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实行研究生住宿申请制度。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网站申请住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住宿申请
(一)天马、德智园区现已入住的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生住宿整体规划,目前入住在天马、德智园区的博士研究生,将全部调整到南北校内宿舍入住。凡有住宿需求的同学,请于2012年6月20日8:30—6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大学学生事务平台”http://xssw.hnu.cn,依次点击左侧“事务中心”—“床位续订”—“床位预定”,同步完成住宿申请和新宿舍新床位的挑选预定。申请时,请严格按照个人住宿实际需求申请续住时间。
(二)其他已住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1、提交住宿申请
凡有续住需求的同学,请于6月20日8:30—6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大学学生事务平台”http://xssw.hnu.cn,依次点击左侧“事务中心”—“床位续订”,进行续住宿申请。申请时,请严格按照个人住宿实际需求申请续住时间。
2、学校审核
7月1日—7月9日期间,学校依据宿舍房源、学生申请时间先后、住宿需求程度和在宿舍的表现等,对此类研究生入住资格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审核原则为:
(1)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类审核;
(2)同批同类学生按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审核;
(3)根据入住研究生在宿舍的违纪情况,相应降低其入住优先度;
(4)原则上不接受非全日制和超出学制研究生的住宿申请。
3、查询申请结果
2012年7月10日后登录“湖南大学学生事务平台”http://xssw.hnu.cn,依次点击左侧“事务中心”—“床位续订”,查询申请结果。原则上安排原床位,学院和园区服务中心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到新寝室新床位。
(三)现不住校研究生
现不住校研究生,如本学年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如有富余房源再另行通知。
二、缴费入住
1、学生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住宿收费标准按时交齐相关费用,住宿费原则上不能缓缴。请申请成功的同学按自己申请的住宿时间和相应住宿收费标准,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费缴费卡缴纳住宿费。住宿费缴纳后原则上不得申请退还。
2、调整到新床位的同学,请尽快搬出原寝室、退还宿舍钥匙,经宿舍管理老师验收确认,结清相关费用后,于7月13日17:00前到相应楼栋办理入住手续后搬进新宿舍新床位入住。
3、缴费后的同学请于2012年9月17日17:00带住宿费缴费单到宿舍管理老师处登记。
三、注意事项
1、逾期未申请或床位申请未成功的同学,请于7月13日17:00前办理退宿手续,搬离学生寝室、退还宿舍钥匙,经宿舍管理老师验收确认后,结清相关费用。开学后需自行解决住宿。
2、申请成功后没有按时缴纳住宿费并登记、入住的同学,学校将视作其自愿放弃住宿安排,有权将此床位重新分配给其他有住宿需求的同学。
3、申请当次有效,本次逾期未申请和申请未通过的同学如有住校需求,下次需重新提交个人申请。
4、未申请到床位、错过申请机会和现未住校的同学,如有住校需求,请密切关注“湖南大学学生事务平台”http://xssw.hnu.cn,学校将定期公布空闲房源最新情况,尽量分批满足同学们的住宿愿望。
5、已入住学生如因学习需要等原因申请调整床位的,10月份以后由本人提出调整床位的书面申请,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经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6、咨询电话:
0731—88664070卢老师
0731—88823252陈老师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上一条:关于2012级研究生新生网上申请住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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