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4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展开,请各相关学院和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时报送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立项项目、西部项目、基地项目、“百人工程”项目和奖励项目等类别。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确立若干研究重点,供申报者参考,申报者在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的前提下,可自由选题。今年我省开展“为改革攻坚献策”社科研究行动,在同等条件下,申报改革问题研究的课题优先予以立项。
各类项目均有具体申报条件,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省社科规划办《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详见湖南社科规划网(http://sk.rednet.cn/)。
二、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青年项目、成果立项项目申请人除外)。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主持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推荐。成果立项项目重在以研究成果质量取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
三、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6个学科,具体分类如下: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
项目申请书中学科分类的填写从以上26个学科中选择,不要细分填写到二级学科。其中,管理学分经济管理、公共行政管理,语言学分中国语言和外国语言研究方向,在填写学科类别时,必须加括号具体注明,即从管理学(经济管理类)、管理学(公共行政管理类)、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中选择。
省社科规划办继续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外语科研项目,该项目性质为省社科基金一般资助项目,申报时按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单独注明申报该项目。从2014年开始改为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将资助经费拨付到项目所在单位帐户。
凡参与“金点子”征集受到省领导、省委改革办肯定、采纳并以此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在项目类别中注明一般项目(金点子征集)。
此外,基地项目、“百人工程”项目和奖励项目也以一级学科加括号具体注明,例如“应用经济(基地项目)”、“法学(“百人工程”项目)”、“教育学(奖励项目)”等。
四、申报者可从《湖南社科规划网》“资料下载”栏目(http://sk.rednet.cn)下载2014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有关申报材料。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须提交《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6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5份;申报成果立项项目,须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申报基地项目、“百人工程”项目和奖励项目,须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申报者须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
五、由各学院、各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并提供汇总的项目申报电子版表格。汇总表须按照项目负责人、学科分类、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成果形式、完成时间等六部分内容用EXCEL软件制成。我校接受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
联系人:鲁丽梅
电话:8882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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