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湖大教字〔2016〕42号)要求,本学期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具体要求按《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实施。
所需申报材料请于10月15日前交曾老师。其中《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五份,《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支撑材料一份。申报书与汇总表需报送纸质与电子版,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表格见附件
表格下载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
表格.doc
| 107 kB
|
上一条:关于2017年秋冬学期学位论文开题通知
下一条: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2017年夏令营优秀营员名单以及录取名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