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弼成教授谈大学治理法治化的理想格局
胡弼成,1964年4月出生,男,汉族,湖南长沙县人,教育学博士,现任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兼任澳门城市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聘黄岗师范学院教授;现任湖南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兴趣:教育基本理论、高等教育学、教育管理、教育文化等。
10月29日,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胡弼成教授在培训小楼502教室作题为“大学治理法治化的理想格局”的精彩讲座,我院学生积极参与其中。
胡弼成教授从四个方面对大学治理法治化展开讲述:第一,大学治理法治化的内涵;第二,实现大学治理法治化的价值和意义;第三,大学治理法治化理想达成的掣肘及现实困境;第四,实现大学治理法治化理想的着力点及路径。在谈及第四个方面时,胡弼成教授重点提出了五点内容:第一,清晰界定各方主体权责关系,有效规定和处理各方利益主体的权力问题;第二,妥善推进相关法治的建设和健全,切实保障各类权力并行不悖、良性运行;第三,充分转变大学治理的传统模式和路径,全方位规范教育主体之权利保护机制;第四,在新时代科技迅猛发展的形势下,积极应对挑战、把握机遇,以“信息化”、“智能化”等引领大学治理法治化;第五,切实推进法治子系统与其它社会治理子系统的紧密合作、优势互补。
胡弼成教授的讲述层层递进、深入浅出。通过本次讲座,我院研究生对大学治理法治化,即“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学治理法治化新格局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入的了解,也认识到了实现大学治理法治化在高等教育改革、实现大学善治、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以及加快和保障“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价值和意义。之后的互动环节胡弼成教授针对同学们的提问作出了详细解答。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