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湖大人字【2022】4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辅导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湖大人字【2022】5号)及《教育科学研究院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学院2021年度辅导员、非教师系列职员职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结果及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级申报资格审核结果
根据个人申请,学院辅导员、非教师系列职员职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小组审定,确定阳征具备副研究员申报资格,柏静具备讲师、八级职员申报资格。个人申报表包含申报者姓名、年龄、学历学位、任现职年限、申报岗位职务、主要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在学院院务公开栏内张贴。
二、公示期
2022年2月24日—2月28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22454
联系人:谭竞雄
四、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反映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