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湖大人字〔2021〕17 号)、人力资源处《关于清查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活动的通知》及《教育科学研究院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部分教师兼职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批结果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同意胡弼成非公益性兼职申请,同意阳征、蒋家琼、阳荣威、李震声、袁建林、张善超公益性兼职申请。个人申报表在学院院务公开栏内张贴。
二、公示期
2021年11月3日—11月9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22454
联系人:谭竞雄
四、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反映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