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接收2025年“国优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通知如下。
一、专项简介
教育部2023年设立“国优计划”,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二、预报名
1.招生学院、专业及计划
主要依托化学化工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生物学院等理工类学院招生,招生学院和招生专业详见下表。推免招生计划约30人,各招生专业具体名额将视报名考核情况进行动态调节。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00 化学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
数学学院 |
070100 数学 |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
070200 物理学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生物学院(含隆平分院) |
071000 生物学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机器人学院 |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
教育科学研究院 |
040100 教育学(限本科理工科专业) |
2.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本科所学专业为理工科,预计可取得本科所在学校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资格(推荐资格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示通过为准)。
(3)热爱基础教育事业且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符合申请学院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3.报名流程
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5日,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我校“国优计划”者,请登录“湖南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注册,选择“国优计划”专项,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具体流程参照《湖南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
已参加我校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如有意向申请“国优计划”,请及时与招生学院沟通,另需参加教育能力素养等相关考核。
4.考核要求
考核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通知。
三、培养模式
1.课程体系
除本学科课程学习外,学校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推免录取为“国优计划”的研究生,可在本科大四阶段提前修读教育学模块课程。
2.指导方式
采取校内外导师组指导制,由学科专业导师、教育学导师与中小学行业导师开展联合指导。学校优选优质中小学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的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一批一线中小学名师与教学骨干作为行业导师。
3.学位授予
理学、工学门类专业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在获得原学科专业类别学位的基础上,符合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时可申请教育硕士学位证书。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均可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四、从教激励
1.教师资格免试认定
“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探索“订单”培养
学校探索建立学校与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推动优质中小学与“国优计划”研究生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支持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约定到相关中小学任教。
3.搭建专场招聘平台
学校举办“国优计划”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精心组织优质中小学来校招聘,开辟从教服务“绿色通道”,推动“国优计划”研究生与中小学签订就业协议。
4.持续支持专业发展
学校建立“国优计划”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五、其他
1.本通知中其他未尽事项参照《湖南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执行。
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