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731-88822454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  点击量:

湖南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与“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及国家“世界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湖南大学教育学科历史悠久,在1929年省立湖南大学期间就设立了教育系,出版了《教育丛刊》。1980年恢复教育科学研究,1981年成立高等教育研究室,1987年更名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6年正式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现公布《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社会责任感强,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国际视野及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9名(其中推荐免试硕士生约11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8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三、招生类型与学制

(一)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由研究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硕士只招收在职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需按“定向就业”类别填报。

(二)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情况按《湖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执行。

5.其他要求:报考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硕士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及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其他情况参照《湖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执行。

六、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及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备注

017教育科学研究院

040100教育学

01 教育学原理

02 教育史

034比较教育学

04高等教育学

05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全日制11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721 教育学基础综合

复试专业课

F1701 教育心理学


120400公共管理学

01 教育经济与管理

全日制7人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710 管理学原理

④844 教育学

复试专业课

F1702 教育经济学


045101教育管理

非全日制48人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33 教育综合

④845 教育管理学

复试专业课

F1703 教育学


(二)复试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时间一般在2024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2.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①本人《准考证》;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七、录取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他情况参照《湖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执行。

八、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为准。全日制教育学专业、公共管理专业为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硕士为16000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九、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实行自愿申请制,学校根据现有的宿舍资源,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房源给新生选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十、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学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财院校区银杏楼202室

联系人:谭竞雄

联系电话:0731-88823879

电子邮箱:jxtan@hnu.edu.cn



上一条: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举行2023年秋冬学期硕士论文答辩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举行2023年秋冬学期硕士论文答辩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22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电话:0731-88822454 邮箱:jxtan@hnu.edu.cn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