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论文答辩的研究生:
学院定于11月30日举行2024年秋季学期硕士论文答辩,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将答辩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盲审
学院拟于10月26日进行学位论文预盲审工作,请计划参加学位论文预盲审的同学于10月24号上午10点以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1.个人成绩单1 份;
2.导师签字同意的批准单1份;
3.无个人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学位论文5本;
4.学费缴纳发票复印件或截图(欠学杂费的同学不得参加预盲审);
5.没有提交中期考核表、学术活动考核表(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提交,双面打印)、专业实践考核表(全日制教育硕士提交,双面打印)的同学此次请将这些材料同时交到教务办,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请分别下载)。
学院将在11月2日上午9:00举办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现场反馈会,请各位同学做好参会准备。
二、学位论文盲审
学院拟于11月13日进行学位论文盲审工作,达到以下条件,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盲审:
⒈已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毕业年限;
⒉学分已经全部修满,必修、选修学分各自达到本专业规定学分;
⒊中期考核合格;
⒋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课程教学评价以及进行导师评价;
⒌学费及住宿费已经全额交清。
计划参加学位论文盲审的同学请在11月11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银杏楼202教务办:
1.导师批准单;
2.学位论检测报告,请用知网检测;
3.同等学力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3份,其他研究生提交2份(论文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及导师的相关信息);
4.同等学力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评阅书3份(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A3双面打印,不能出现个人姓名),其他研究生提交2份;
5.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答辩者(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所公开发表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科研论文工作报告表(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打印,双面打印)。
通过盲审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学术论文原件(答辩完成后退回)及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答辩申请表(A4双面打印,必须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导师签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表。
三、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拟于11月30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请计划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准备10分钟左右论文内容陈述的PPT并在答辩前拷入答辩现场电脑。在11月28日上午10:00以前按以下要求提交学位答辩申请材料:
教育学专业、公共管理学专业、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提交:
1.导师批准单;
2.学位论文电子版一份(请在11月26日前发送电子版到jxtan@hnu.edu.cn邮箱,用于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只含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图表、表格、公开发表论文等,请用学号+本人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3.学位论文6本;
4.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A4双面打印,必须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导师签字);
5.论文答辩表决票(5份,A4单面打印,填好姓名、申请学位级别及日期);
6.学位申请及评定书(A4双面打印,导师签字);
7.针对盲审评阅的硕士论文修改意见说明(盲审结论有修改意见的提交);
8.与现在论文题目一致的开题报告(双面打印,不用签字,更换前面部分)。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提交:
1.导师批准单;
2.学位论文电子版一份(请在11月26日前发送电子版到jxtan@hnu.edu.cn邮箱,用于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只含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图表、表格、公开发表论文等,请用学号+本人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3.学位论文6本;
4.论文答辩表决票(5份,A4单面打印,填好姓名、申请学位级别及日期);
5.学位申请及评定书(A4双面打印,导师签字);
6.针对盲审评阅的硕士论文修改意见说明(盲审结论有修改意见的提交);
答辩通过后,请在12月1日前整理好个人学位档案材料上交到学院教学办。同等学力研究生提交2张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和全国同等学力信息管理平台证件照同版,用于存档和办理学位证。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学位申请后,请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申请,提交相片,并提交学位基本数据表一份(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本人签字);请将本人学位论文最终版(PDF格式, <20M)和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与版权使用授权书(PDF格式, <0.5M,即论文扉页中有研究生和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与版权使用授权书》)分别通过“上传学位论文”功能和“上传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与版权使用授权书”功能(原创声明上必须要有导师和本人的签名)上传到系统,该两项的电子版将直接用于上传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等数据库,请务必上传最终版,并且与学位申请档案袋中的论文纸质版保持一致。如果学位论文在学位评定会后需要修改的,请在本次校学位评定会后的2周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重新上传并替换纸质版,过后系统将关闭上传功能。
附件1:导师批准单.docx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