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办法
参照《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首届校友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二、奖学金名额
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励志奖学金共评选10人,各单项奖评选名额视本年度申请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参评材料。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申请表(附件2);
2.申请汇总表(附件6、7、8,只需电子版)
3.成绩单(新生无需提供);
4.科研计分表(附件3),科研计分参照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计分标准(参见附件4);
5.科研支撑材料:(1)发表论文材料:含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必须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不含录用证明,以现行期刊为准);(2)参与学术会议、课题证明材料;
6.家庭经济证明材料(仅申请励志奖学金须提供):须填写《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5>,并附上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材料,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7.其他材料:担任学生干部、参与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银杏楼204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235266059@qq.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新生奖/优秀学生奖/励志奖),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周五)中午12点。
(二)学院评审公示
由学院校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并进行公示。
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