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12】5号)文件要求,正常弹性学制内未按时毕业的研究生如因特殊情况需推迟毕业的,应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如超过正常弹性学制三个月内未提出延期毕业申请的,取消学籍,作自动退学处理。在研究生院允许延长期限内未按时毕业的,按学校规定处理。2014年以下三位同学允许延期时间,公告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允许延期毕业时间
|
1
| 欧剑
| S09171003
| 教育学
| 2014年12月底
|
2
| 李钊
| J07170009
| 高校教师
| 2014年12月底
|
3
| 严融
| J07170011
| 高校教师
| 2014年12月底
|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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