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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30日  点击量:

专业领域代码:045101

一、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简介

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点于2007年获批,2005年获批的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中教育管理学方向为本专业学位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1929年,省立湖南大学设立教育系,出版《教育丛刊》;1949年,成立教育学院;1953年,院系调整中,将教育学科调离湖南大学;直至1981年,建立高等教育研究室;1987年更名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6年正式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其间,1998年,学院设立“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是湖南省最早设立的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2003年设立“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设立“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设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综合性大学中第一批具备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单位。2013年正式通过了“教育管理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授权资格。本学科坚持“以人为本”,“学达性天”的原则;既重视专业知识的积累,又注重德性修养的提高。目前,学院拥有湖南省教育评价研究中心、湖南省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研究中心、云麓教育论坛、大学教育思想研讨会、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CSSCI来源期刊《大学教育科学》等多个学术交流平台;同时,在长沙市多所中小学设有研究生实践基地。近年来,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独立或合作出版《高等教育质量省级监控体系研究》、《高校学生评教研究》(国家自科基金课题)、《重新发现乡村教师》等学术著作多部,主持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等课题40余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奖励多项。

二、培养目标

面向基础教育,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使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良好的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既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现代教育技术、方法和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又能运用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解决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3.具有良好的教育学科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教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4.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胜任相关的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5.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6.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1

教育行政管理

2

中小学教育管理

3

中外教育管理比较

4

教育督导与评价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1.学习年限2年。

2. 实行双导师指导制度。

3.实行学分制,最低学分要求如下:

总学分

课 程

总学分


课程类别

实践教学

专题讲座

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

公共基础

学位基础课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70

31

7

8

8

8

8

2

2

27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学分

学时

开课

时间

考试方式

备注

学位基础

公共

基础

1600001M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2

考试

 

必修7学分

1600003M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6

考试

1600004M

基础英语

3

48

考试

1600006M

研究生创业网络课程

1

16

必修考查

1600005M

研究生创新网络课程

1

16

考查

选修

学位基础课

B1617001M

教育原理

2

32

考试

修8学分

B1617002M

课程与教学论

2

32

考试

B1817003M

教育研究方法

2

32

考试

B1817004M

心理发展与教育

2

32

考试

必修课

B1617005M

中外教育管理比较

2

32

考试

  必8

B1617006M

教育管理学

2

32

考试

B1617007M

教育政策与法规

2

32

考试

B1617008M

中小学管理

2

32

考试

B1617009M

教育史

2

32

考试

B1617010M

教育管理心理学

2

32

考试

方向

专业选修

B1617011M

教育经济学

2

32

考查

 

  选修8学分

B1617012M

教育社会学

2

32

考查

B1617013M

教育评价

2

32

考查

B1617014M

SPSS在教育中的应用

2

32

考查

B1617015M

人力资源管理

2

32

考查

B1617016M

教育管理史

2

32

考查

B1617017M

教育质量与评价专题研究

2

32

考查

B1617018M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基本理论

2

32

考查

B1617019M

教育哲学

2

32

考查

B1617020M

教育统计与评价

2

32

考查

B1617021M

学校德育理论

2

32

考查

B1617022M

专业英语

2

32

考查

B1617023M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方法

2

32

考查

注:跨学科报考的硕士生须补修本学科本科骨干课程《普通教育学》、《管理学原理》

六、必修环节

1. 开题报告。

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2.实践教学(8学分),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形式。专业实习采取申请制,学生自愿选择申请,学校和学院提供实习地点,让学生围绕院方所定课题或导师自身课题进行实习。

3.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研究生必须接受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1)开题报告的执行情况、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以及已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完成的研究内容; 3)工作进展中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办法; 4)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中期检查时间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不少于半年。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在两个月至半年内进行重新考核,再次不通过者终止培养。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

4. 专题讲座。平均每个学期每位学生至少参加一次专题讲座。记2学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专题研究论文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撰写格式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或有关学术论文写作规范。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

学位论文是体现教育硕士研究生学识水平和申请教育硕士学位的主要依据,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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